更正内容:
1.公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6、3.7项更正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项目负责人仅设置一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三个月连续社保(自开标之日往前推算)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4)拟派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得2分,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售后负责人、项目实施组长分别仅设置一人;
(2)上述人员不可重复得分;
(3)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三个月连续社保(自开标之日往前推算)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更正为:2023年3月2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