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12年下半年本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10日-14日。
第一步:网上报名。考生于12月10日9:00-12日20:00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URL]),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本市面试考区按学段划分,具体安排如下:
第二步:现场确认。考生于12月11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携带身份证、相应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只须携带学生证)到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尚未取得本市户籍者,还应携带引进人才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外地身份证本市户籍者,还应携带本人本市户口本)。身份证明材料和学历材料均需带好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确认地址:延安西路900号(近江苏路口)一楼受理大厅。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URL])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在现场确认时领取。
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方法在现场确认时告知。
1、网上答疑:上海市教育人才网([URL])→在线咨询→业务咨询→提问,工作人员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URL])相关信息发布。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