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招黄平县民族艺术团演职人员若干,男女不限。从事专业舞蹈、声乐、表演、器乐、主持、舞蹈编导等,其中文秘一人,大专以上全日制学历。
凡获得国家承认中专(含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人员均可报名,籍贯不限。
3.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4.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要求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8cm及以上,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7.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2020年9月16日—2020年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末除外。
1.招聘工作由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组成,面试成绩分值占80%,笔试成绩分值占20%。文秘岗位面试和笔试分值各占50%,其中本科加5分,大专加2分。
2.此次招聘录用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后进入笔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3.确定拟聘人员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进入公示。
1.填写《黄平县民族艺术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近期彩色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1.面试时间:报名截止后,届时以局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和才艺展示两种方式进行。
3.凡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结束后,进入笔试环节,时间以局办公室电话通知为准。
5.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决定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2.五险按有关规定缴纳和办理。
十一、未尽事宜由黄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