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起自神武帝。奄有日本国。子孙相承。有内廷、宫家之分。自帝以下,凡皇后,太皇太后,皇太后,亲王,亲王妃,内亲王,王,王妃,女王,皆属皇室。[一]皇子、皇女封亲王、内亲王。皇嫡曾孙及其裔孙,男封王,女封女王。王、女王年十五者,去皇籍。亲王、内亲王必不得已,可去皇籍。皇族禁养嗣。立皇后,皇子婚娶,必行皇室会议裁夺。非皇族者,惟立后、与皇室男子婚,始为皇室。[二]

↑ [二]昭和二十二年一月十六日法律第三号《皇室典范》

此页二〇二一年七月一七日 (周六)一六时一七分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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