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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很快又到,回想上一年的中秋节夜晚,正当与家人一面赏月一面吃月饼之际,天空中竟出现了一幕奇景:一大批孔明灯就如漫天繁星飘至,天空为之生色不少。后来我去了北区公园拍照,才发现原先要远道台湾平溪才能一睹的放天灯活动,竟然在这里出现了。这些孔明灯约15-20元一个,燃放的人有的是一家大小,有的是三五知己,当然还有情侣。
一直认为在香港燃放孔明灯是犯法的,没想到到公园竟有集体燃放孔明灯活动,再加上早在上年三、四月左右康民署在梅窝举办的天灯活动,霎时间我也以为燃放孔明灯合法化了。
虽然当时的景象很浪漫,但其实亦非常危险:有些孔明灯升不起,在人群中乱舞;有些卡了在附近的大树,没有起火属万幸;最危险的是一个孔明灯刚升高不久,内里的燃料便跌了出来,幸好掉下的位置刚好无人,否则便乐极生悲了。
究竟在香港放孔明灯会否犯法? 看到不少网页说根据《林区及郊区条例》,在郊野公园或郊区非法生火或燃放孔明灯才违法,不过我还是有点怀疑,终于花多了点时间找到太阳报的一篇比较具体明确的报导,LINK如下:
原来要符合一些严格的条件才合法,孔明灯不能乱放。
中秋节不一定要放孔明灯的,这是香港旅游发展局今年的中秋节活动资料:
预祝各位中秋节快乐!
老实说,满天孔明灯的情景很美,但浪漫背后却隐藏危险,而且可能犯法。
这个孔明灯内的燃料(似是BBQ的炭精),在我拍了这张照片后便立即掉到了我附近的空地上,我差点要由北区公会转往北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