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湖南省教育厅“十条禁令”》及市、县等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双峰教育及双峰一中的良好形象,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寒假期间双峰一中未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或补课活动。凡以“双峰一中”名义组织的补课活动均系“冒用”,请勿上当受骗。
二、学校禁止教师参与由社会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培训,禁止教师私自组织学生补课、培训,禁止教师盗用学校名义或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设施组织校内外学生进行有偿家教、补课、培训等。如有违反,将按省、市、县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查处。
三、严禁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向社会培训机构推荐学生参与补课、培训,收取回扣。如有违反,将按上级有关规定查处。
四、寒假期间,学生应当劳逸结合,在完成寒假作业的基础上放松身心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长社会知识,并主动帮助家长干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不要参加由社会机构或教师私自组织的补课、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