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推动社造多年且成绩斐然,各区已建立独具在地特色的社造成果,本计划期待社区透过整合现有社造资源,并寻求台中市社区营造成果能见度,透过甄选将遴选出至少3个示范社区进行培力、或串联其他社区、组织、地方文化馆等,以有效建立社造示范模式,可做为行销台中之社区示范计划。
(一)连续2年以上获得文化局社造点补助计划,并具体整合各局处社造资源,例如:都发局、农业局、环保局或社会局等。
(二)须提出中长程社区愿景、具体规划2年期计划,并建立长期示范模式,例如:与学校合作、都会型公寓大厦串联、跨域共享平台……等。
(三)补助经费以35万为上限,预计3案,107年度亮点社区执行单位为优先补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