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川大研〔2017〕65号)有关规定,经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定于2019年1月14日进行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复试时间:2019年1月14日上午14:00-
复试地点:水电学院A座312、328、329会议室(每位考生需参加三组复试)
每人自行准备5分钟的PPT陈述,并回答专家提问。重点考察申请者的学术水平、专业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科研思维和外语水平,以及其他方面的综合素质。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向我院提交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原件。
2.考核总成绩=材料评估成绩*0.5+复试考核成绩*0.5。
(复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学院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1.报名参加申请考核但未通过材料评估或复试考核的考生,可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择优录取,没有必须完成计划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