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3月10日8时35分许,于国道1号南向297.5公里处,一部棕色自小客车(驾驶郑男,57岁)行驶内线车道,疑因未注意车前动态,撞击前方营业大货车(驾驶黄男,23岁)后,该小自客车失控弹至中线车道。
后方行驶于中线车道之白色自小客车(驾驶陈男,33岁)闪避不及撞击棕色自小客车肇事。
本次事故无人受伤伤,各车驾驶人酒测值均为0.00MG/L。
白色自小客车闪避不及撞击棕色自小客车肇事。
未注意车前状态为国道十大事因素第2位,国道辖线110年1至12月因未注意车前状态肇事共6301件,国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队在此呼吁用路人,开车务必要注意前方动态并保持安全距离,驾车请注意自身精神状况、勿疲劳驾驶,以免一时疏忽或分心,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