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8:00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九江学院综合考核办法(2022年版)》(九院党字〔2022〕56号)和《九江学院综合考核工作量化指标体系(2022年版)》(九院党字〔2022〕57号)两个文件规定,经学校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并报学校党委会2023年第5次会议审定,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根据考核办法共有19个单位进入优秀等级,评为“先进单位”;1个单位成绩进步较大,评为“进步单位”;1个单位获得“特别贡献奖”:
人文社科类: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
理工医类: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
二、根据分类考核原则本次考核得分情况(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