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联招考试并填报电子科技大学志愿的考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电子科技大学按照联招办组织的网上统一录取进程完成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工作,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1.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

2.简章内容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联招办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要求做相应的调整。

备注:若招生专业名称有调整,以我校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另,因“计算机类”招生大类分流专业有调整,本目录已更新,请以本目录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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