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层领导班子(部门)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通知》(党组字〔2017〕8号)要求,党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了全校32个中层领导班子(部门)、77位处级领导干部2016年度考核工作。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经党委会票决(李恕宏同志、黄海生同志回避),确定了2016年度中层领导班子(部门)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结果,现公示如下:
(二)合格27个: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监察审计处、人事处、工会、学生处、图书馆、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继续教育学院、宣传部、科技处(学报)、总务后勤管理处、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财务处、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商学院、管理与法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体育学院、音乐与教育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资源环境学院
公示时间从2017年3月3日起至2017年3月9日止,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向纪委、党委组织部书面或口头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