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煤层气产业的发展正处于快速成长期,所面临的权益之争等问题有其特殊阶段性。而产业机制的建设应该更加着眼长远,以期产业发展能够拥有持续动力

近几年我国煤层气产业总体发展趋势向好,除了在规模开发以及提升技术水平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外,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出台了有关煤层气抽采利用企业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瓦斯发电上网及加价、人才培养等扶持政策。

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产业的进步,然而煤层气的机制建设仍被视为制约产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无论是煤层气与煤炭之间的采矿权之争,还是激励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难以落实的问题,纠葛已久。

在这一方面,近期出台的《煤层气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也给出了相应的解答。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在《规划》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制定煤层气开发合作条例,专门形成一个完整独立的法律法规体系,包括煤层气开发、煤层气的标准和管理办法等。

围绕煤层气开发产生的权益纠纷或许将由此迎来新的解决契机,然而此前相关部门采取的治理措施却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中国石油(601857)大学(北京)中国油气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毅军教授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于产业发展也应该考虑不同的重点。长远来说,应该更多强调煤层气产业的竞争性,并建设良好的市场机制辅助其发展。

在煤层气开发利用方面,地面抽采的高、中高浓度煤层气因为其含氧量低的特质,相关利用技术已经成熟,甲烷含量大于30%的中高浓度煤层气主要用于民用、发电、燃料、液化。2010年,民用用户达到150万户;瓦斯发电机组装机容量约达150万KW,全国约有18个省已开展瓦斯发电。

但井下抽采的低浓度含氧煤层气,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一个关键的制约因素就是低浓度煤层气中的氧气是危险的助燃剂,在煤层气的利用上存在较大风险。“由于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甲烷浓度低于30%的煤层气不能直接利用,致使我国煤层气开发利用较少,每年排入大气的煤层气占全世界采煤排放煤层气总量的1/3。甲烷浓度低,煤层气浓缩在安全性、技术、经济等方面还不够理想等原因阻碍了煤层气的大规模利用”。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张武向记者表示,“现在煤层气的利用率不到30%,如果能将低浓度煤层气也利用起来,不仅有效利用能源、节能减排,还能减少瓦斯给煤矿安全带来的危害,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他告诉记者,由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重庆能源集团松藻煤电企业、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3家单位共同建设的国内首套低浓度煤层气深冷液化工业化试验装置已经在松藻煤电企业逢春煤矿建成,该装置采用国际先进的MRC混合制冷工艺(深冷精馏法),在-182度的低温和0.3mp的低压下同步进行含氧煤层气的分离和液化,每天能处理甲烷含量为29%—31%的低浓度煤层气(瓦斯)4800立方米,生产液化甲烷气(LNG)1.1吨。煤层气液化提纯后,其体积缩小为原来的1/625,甲烷浓度达到99%以上,达到工业和民用使用标准。

“低浓度煤层气深冷液化工业试验装置和以前利用的技术生产工艺不同,以前的技术对煤层气浓度要求高,必须达到60%-70%,现在30%以下的就可以。这套装置的建成,让大家看到了低浓度瓦斯的利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