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所现任所长将于110年1月31日卸任,依本所所长遴选办法,成立所长遴选委员会,遴荐合格人选,陈请院长转陈校长择聘之。

二、依据“国立台湾海洋大学教学研究单位主管遴聘要点”第八点之规定办理公开征求所长候选人。

三、依本所所选办法第四条规定:“所长候选人应具备本所专任或所内合聘副教授以上资格,并具学术成就、服务热忱与高尚品德。”

四、依本所109年6月17日108学年度第2学期第2次所务会议决议,无意愿成为候选人者提交书面说明资料。

五、未提交第四点所述之书面说明资料者,依前述第三点之规定,皆具候选人资格,其后再由所务会议投票推选,同意票达二分之一者即为所长候选人,送交遴选委员会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