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经办的诈骗案件里有多起涉及银行卡人证不合一致使出现难以追踪犯罪嫌疑人踪迹、案件侦破难度加大等问题。所谓“人证合一”是指人脸识别与身份证识别通过人证合一核查系统身证通检测并能确定本人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因为银行在办理银行卡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循‘人证合一’的要求在审查过程中有时敷衍了事才让犯罪分子有了侥幸心理最终让‘真身份证’成为了诈骗集团的‘隐形衣’。

如何监管银行从真正意义上实施“人证合一”的审查机制可以强化科技手段以“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确保人证一致。目前公安机关办理二代身份证均要录入办理者的指纹并记入人口信息数据库。我建议金融机构与公安机关的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实现联网在申领银行卡的环节增加指纹识别可以有效地避免仅凭工作人员肉眼识别带来的不足。另外公安机关也可以通过技术升级让公民的身份证具有更强的防伪、防盗功能比如挂失后身份证即失去磁卡功能避免沦为犯罪工具。还要注重源头堵漏银行等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2016年12月1日银监会规定的“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只能办一个一级账户”的规定进一步强化银行卡开卡环节的现场审核确认一证一卡。此外还建议银行在具有开卡功能的柜员机上装入指纹验证设备同步验证源头预防不让非法银行卡流入社会。不仅如此还要加强对开卡的监管不能发现开卡人人证不符时将申领人赶走了事。就像刘某案中如果一开始发现刘某人证不一银行第一时间报警就不会发生又来徐州作案才被抓获。银监部门要完善规则加强监管积极促进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发现开卡人人证不一时应要求银行第一时间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