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行相关业务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16年12月1日起,根据“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只能开立一个I类户”的要求,凡在我行已开立Ⅰ类户的客户不再新开户,如有开户需要可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同时我行将对同一个人多个个人账户客户进行清理,请持有多个个人账户的客户主动、积极前往各营业网点办理销户、清理、归并工作。

2、自2016年12月1日起,我行提供转账服务时执行下列规定,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

另外,除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ATM转账24小时后到账,24小时内可撤销。

3、我行对本银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免收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