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保养期由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次日起十二个月或出厂十八个月(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期内,并实行终身保修。
在十二个月的无偿保养期内,保证电梯的正常使用,并承担更换零配件,但不包括自然损耗,及故意破坏和不正确使用而导致之损坏在内。如属此种情况,提供备品备件,费用按出厂价计算,并由使用方承担,但不可抗力除外。
维修人员每月2次对电梯进行保养检查。使用6个月后,维修人员应对其较重要的机械、液压、电气、设备进行细致的检查、调整和维修保养。当使用一年后,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会同甲方主管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技术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