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实行新国标已经一年了,电动车上牌系统也停摆一年了。广大市民为了响应国家号召买了新国标电动车,但是却不敢上路,怕被交警扣车无牌无证。能不能开通上牌系统,或者给新国标电动车一个合理合法上路的机会。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现回复如下: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列入《目录》电动自行车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行驶证并悬挂电动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车辆,并当场出具凭证,告知违法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 2019年4月15日,由于国家出台新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前期没有实现合格电动自行车信息共享,现海口市交警支队已在联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理符合新国标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车辆目录,并尽快接入系统完成电动车上牌新系统建设,恢复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