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主管部门18日表示,将在台湾地区代理或经销大陆地区的“互联网视听服务”(OTT-TV)纳入商业禁止项目表。预告期间为14日,9月1日预告期满后,规划于9月3日正式公告。

台湾经济主管部门称,为防止大陆地区OTT-TV,如爱奇艺、腾讯等通过代理或经销等迂回方式在台湾“非法经营”,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相关规定,会商台当局OTT-TV服务主管部门,预告“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禁止台湾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提供代理、经销,或从事OTT-TV及其中间投入或相关商业服务等服务给大陆地区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该办法9月3日正式公告后,违者将被查处。

该部门称,北京爱奇艺科技公司于2016年申请到台湾投资设立子公司,但其规划经营的OTT-TV业务,并不是开放给大陆地区人民或公司来台投资的项目,因此并未核准。不过,OTT-TV通过网络的特性,达到在台“违法落地”的效果。

2016年至今,爱奇艺台湾站成为继YouTube之后,最多台湾人使用的OTT平台、App下载量破600万,几乎每三个人就有一人下载。大陆剧集如《延禧攻略》、《如懿传》,再到韩剧《鬼怪》、《金秘书为何那样》、《夫妇的世界》都是近年观众耳熟能详,在爱奇艺才能看到的第一手“爆款”剧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