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2017年新浪微博曾单方修改用户协议做了如下宣布:“用户公布在新浪微博上公布的内容新浪享有独家版权。”一时间网友炸开了锅。 首先该条款显着限制了用户的权利赋予了用户原来没有的义务毫无疑问是所谓的“霸王条款”是无效条款。其次凭据《著作权法》第三条和第十一条划定微博作者在微博上发的文字、照片、视频属于作者本人。所以你发的微博仍属于你本人。2017年 新浪微博曾单方修改用户协议 做了如下宣布:“用户公布在新浪微博上公布的内容 新浪享有独家版权。”一时间 网友炸开了锅。
首先 该条款显着限制了用户的权利 赋予了用户原来没有的义务 毫无疑问是所谓的“霸王条款” 是无效条款。其次 凭据《著作权法》第三条和第十一条划定 微博作者在微博上发的文字、照片、视频属于作者本人。所以 你发的微博仍属于你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