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财团法人励馨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111年9月28日馨彰字第1110020014号函办理。
1、办理相关活动,向民众宣传女孩日核心概念(充权女孩、培力女孩、投资女孩、平权女孩)。
2、提供场域让更多社区民众共同参与性别议题,将性别平权观念深植在地。
3、借由活动举办,打破旧有迷思,推动职业不分性别。
1、本课程符合108年度课纲设计,能让学生应用在学习历程档案之中。
2、透过专业人士的经验分享,提升青少年认识不同场域之发展,试探与发展多元专业之能。
3、借鉴他人经验,提早进行生涯探索,有效规划自我生涯发展。
四、活动地点:Aher性/别教育体验中心(彰化县员林市静修路55号4楼)。
五、活动对象:年满13岁以上之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