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
(2)地面车站、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
(4)轨道交通过江、河、湖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一百五十米内。
3、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
4、敷设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
5、在过江、河、湖隧道段疏浚;
6、其他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作业活动。
根据《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规定,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活动的,应当书面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意见。
五、审查需提交资料(均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业主有效签章)
(四)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平面图(需采用南昌2000坐标)和剖面图(需采用1956黄海高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