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会费:正式会员新台币300元整,团体会员新台币5000元整,于会员入会时缴纳,赞助会员不予收费。

二、常年会费:正式会员新台币800元整,团体会员新台币5000元整。

第三十一条 本会会计年度以历年为准,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十二条 本会每年于会计年度开始前2个月由理事会编造年度工作计划、收支预算表、员工待遇表,提会员大会通过(会员大会因故未能如期召开者,先提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于会计年度开始前报主管机关核备。并于会计年度终了后二个月内由理事会编造年度工作报告、收支决算表、现金出纳表、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及基金收支表,送监事会审核后,造具审核意见书送还理事会,提会员大会通过,于3月底前报主管机关核备(会员大会未能如期召开者,先报主管机关)。

第三十三条 本会于解散后,剩余财产归属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团体或主管机关指定之机关团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