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保险经办部门:

为保证我市 2018 年度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超过当年 12 月 31 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执行即参即保,在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的个人部分后,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一)各高校医疗经办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大学生医保政策宣传,认真做好大学生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大学生参保缴费信息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各高校要提前做好 2018 年度大学生门诊统筹协议医院的选定工作,确保已完成缴费的大学生能够如期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