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路边停车也要收费?购月卡可任停!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上升,“抢车位”已成为一种常态。特别是在闹市区,想要找个停车位更是难上加难。
据官方资料显示,截止今年7月,汕头全市的汽车保有量已达75.6万辆。仅去年,全市共有8.3万辆汽车注册入户,每月平均接近7000辆。以此增长速度,再过三年,汕头汽车保有量或将突破百万大关!
汽车数量暴增,“停车难”几乎成为是汕头市民最为头疼的民生问题之一。
为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近日,市发展和改革局对中心城区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中心城区政府定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心城区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征求意见稿》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的经营者,应当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在停车设施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地址、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方法、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征求意见稿》,公共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服务,不分室内和露天、地面和地下,统一收费标准。车辆停放30分钟内免费(不含自动收费停车设施)。
除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特种车辆免费外,其他车辆收费标准如下:
◆ 二轮摩托车:统一收费2元/辆次。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征求意见稿》,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服务,划出二类区域、两个时段区别收费。一类区域为繁华商业路段;二类区域为商业性办公、居民住宅路段。高峰时段为8:00-22:00;非高峰时段为22:00-第二天8:00。车辆停放30分钟内免费(不含自动收费停车设施)。
◆ 在一类区域非高峰时段、二类区域,小型车收费统一为5元/辆次。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设置月卡,统一价格240元/辆月。以车主自愿为原则,若购买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月卡,则可在中心城区任何道路停车泊位停放。
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征求意见稿》,旅游景点配套停车服务,车辆停放30分钟内免费(不含自动收费停车设施)。
以上新规,对于市中心不同区域的停车收费标准做了规范,只是最终能否顺利落实,目前还是未知之数。
另外,作为市民,我们理应转变出行观念,尽量错峰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以减缓道路交通压力及停车压力。同时,我们也要自觉合理使用公共停车资源,避免长时间停留,让每一个停车泊位都能够循环使用,惠及更多有需要的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