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转金,山东省临沂市近日出台《临沂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市级周转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由市财政牵头,设立10亿元市级“增减挂钩”周转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全市“增减挂钩”项目实施。
山东省临沂市近日出台《临沂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市级周转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由市财政牵头,设立10亿元市级“增减挂钩”周转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全市“增减挂钩”项目实施。
按照《办法》,周转资金将优先用于规模大、实施进度快、资金利用率高、成效显著的项目。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对周转资金实行额度管理,主要根据市政府下达的项目县区本年度“增减挂钩”指标额度、以前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进度、资金运用、成效考核等因素,科学安排分配,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其中,本年度“增减挂钩”指标额度、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进度、批次周转资金偿还考核占比分别为60%、30%和10%。周转资金的使用坚持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周转资金按照“增减挂钩”项目“先安置后拆旧、先拆旧后使用”原则,专项用于挂钩项目区内的拆迁户安置、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及拆旧区土地的复耕等支出。节约的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使用产生的土地收益优先用于归还周转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