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投标人须具 (略) 核发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 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根据榕财采[2022] (略) (略) 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 (略) 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 (略) 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 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 (略) 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