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etite》日前刊登美国康乃狄克大学(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的最新发表,研究团队表示,美国的年轻幼童仍可于电视上看见针对性的食物及饮料广告,即便国内主要的食物厂商曾保证过发布的广告不会针对学龄前儿童。在过去,专家曾经呼吁,由于小于6岁的幼儿无法分辨广告及其他种类的资讯来源,因此不应该接触任何广告。而在2006年,数间主要的食品公司、饮料公司及速食店业者自愿宣誓,承诺避免推波自家商品的广告给小于6岁的幼儿客群。然而根据作者的研究发现,2-5岁的儿童每天仍可于电视上看见这些公司的广告,频率约为每天1.6个广告,因为这些幼儿也会观赏部分受年纪大一些儿童族群欢迎的电视节目。此外研究亦发现,这些广告吸引6岁以下幼儿的程度,约略与6-11岁儿童的程度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