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将于今年 7 月 9 日,讨论并通过一条关于欧洲建筑、地标的知识产权法案,一个被称为“Freedom of panorama”(FOP,全景自由?) 的概念,将于欧洲统一化有关原则,目前的议案是这样的︰

所谓 FOP,即是人们是否有权拍摄,并 (在私人、艺术或商业上) 使用一些已注册的雕塑、建筑、地标等,目前欧洲各国的原则并不相同,可详见如下 (主要针对商业用途问题)︰

根据 Wikipedia Signpost 的报导,有关法案很有可能进一步收紧,要求任何有关商业创作 (如照片、影片、绘画等),必须得到涉及的地标或建筑版权持有人充份同意,才可以使用。而一些有可能成为商业化的创作,亦被纳入在内,例如 Wikipedia 中用作资讯的图片 (可供任何人使用),又或过往用来纪录欧洲建筑、艺术发展的书籍,介绍欧游的杂志等,出版困难亦会大大增加。

就这样想来似乎还是关商家的事,但如果你有拍摄并写游记的习惯,某天想出书,或是放到网站盈利 (有广告),欧游所拍的照片,可能需要逐一获得许可?即使你是在公共地方拍摄?又或如果你是婚礼摄影师,想在 London Eye 前为新人拍照,那么也必须先获许可的了。

更有人质疑,即使你只是放在 Flickr 或 Facebook 等平台作私人分享,但它们作为商营网站,将来会否引起版权诉讼,逼使网站肃清有关照片?而 Youtube 则早有清除侵权影片的习惯,如果你上载的欧游影片有涉及的地标,那么都会遭到删除吗?引起公众的疑虑相当多呢,虽然事实上法国、意大利等多国法例早就收紧了。

到底法案是保护版权持有人,抑或是伤害人们拍摄的自由,这实在是相当争议。Wiki 建议,摄影师们要向欧洲议会代表反映意见,以保护本来属于所有人的“城市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