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声音商标是不可视的,具有无形性。不同于传统商标直接可以通过视觉被感知,声音商标需要通过听觉来被感知;且声音商标的本质并非承载它的某种形态,而是声音本身,正因为声音本身是无形的,所以声音商标也具有无形性。
第二,声音商标通过动态形式进行传播,具有很强的传播性。得益于现代发达的网络技术,声音商标可以借助电子无线媒介进行传播;且相较于文字、图形商标等附着于固定载体的传统商标,声音商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地域、语言的限制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快速传播,具有更强的传播能力。
第三,声音商标具有持续性、动态性。例如声音商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的开始曲”,该声音商标全长40秒,共18小节,通过大小调之间的转换,形成曲目,由此可见声音商标是持续的,且伴随着音符、调号等要素,呈动态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