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今天小编又来给大家分享关于商标的相关内容了商标在先使用权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商标注册、商标抢注行为层出不穷给企业和商标使用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正确运用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能有效保护企业和商标使用人的利益具体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原使用范围一般包括地域范围、商标范围、商品或服务范围。
(1)对于地域范围一般只有在 “一定影响”的地域在先商标使用人方可享有商标在先使用权。
(2)对于商标范围一般指不得改变该商标的图形、文字、色彩、结构、书写方式等内容但以同他人注册的服务商标相区别为目的而进行的改变除外。
(3)对于商品或服务的范围在先使用人只能在原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继续使用不得擅自扩大至其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
在后的商标注册人如果认为在先使用人使用的商标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可以要求在先商标使用人在使用其未注册商标时加上适当的区别标识。
如果在先使用人收到商标注册人添加标识的要求需予以重视否则可能丧失商标的在先使用权。
好了以上就是分享的全部内容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