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排放方式:建有一座污水处理站和二处地埋式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进入污水处理后排入甘谷城市下水管网后,进入甘谷县污水处理厂。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器除尘处理后排入大气。
4.排放口数量:院内有一污水排放口,二个废气排放口。
5.排放浓度和总量: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即为化学需氧量为≤60毫克/升。污水监测情况2014年化学需氧量监测值平均为53.2毫克/升。污水年排量为36000吨。化学需氧量年排放18吨。废气排放标准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I时段限值,即烟尘为3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为1200毫克/立方米。经甘谷县环保局监测,烟尘为16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为453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年排放总量为:烟尘3.8吨,二氧化硫3.97吨,氮氧化物3.42吨。
1.安装1台COD自动在线监测仪。县环保局每月进行监测。监督。查看,每月采集样,并出据监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