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项目 按申报的生产工艺生产机电设备及零件, 主要工艺为车床、铣床、锣床、线切割、磨床加工、涂防锈油、零配件、组装、检测、机电备,年产量为10万件,生产场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如改变性质、规模、地点或生产工艺,须另行申报。

三、排放废水执行DB4426 -2001的二级标准。

四、排放废气执行DB4427-2001的二级标准,所排废(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经过管道高空排放。

五、噪声执行GB12348- -2008 的3类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六、根据申请,该项目没有放射源、辐射源,没有放射性、辐射性物质产生:没有工业废水排放,如有改变须另行申报。

七、该项目须推行清洁生产,加强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