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为促进辖内原住民地区乡镇之乡民代表与村、邻长暨调解委员了解法
为促进辖内原住民地区乡镇之乡民代表与村、邻长暨调解委员了解法律常识,进而加强原住民之崇法、守法观念,期能建立法治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苗栗地检署与苗栗县政府,共同办理‘101年度辖区山地乡民代表与村里、邻长及调解委员会之法律常识讲习会’。 7月6日、9日、13日上午分别假泰安、南庄及狮潭乡公所礼堂举办,由苗栗地检署、苗栗县政府及法律扶助基金会苗栗分会分别请三位检察官、法官及县府原民处相关人员担任讲师,主讲民法、诉讼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水土保持法、森林法、原住民相关法令及地方自治沿革、调解法令等,课程丰富。 苗栗地检署杨检察长表示,山地乡乡民因个性纯朴,生活单纯法律常识缺乏,为了提高山地乡选民的反贿选及法律观念,因此,特别请检察官到辖区的山地乡进行法律常识宣导,并与民众面对面沟通,希望借此提高乡民的法律智识,避免受到不当利益诱惑而触法,并能进一步增进守法、崇法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