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展体育活动及运动代表队训练,本校设有体育室,分设训练暨活动、设施管理及产业营运等三组,专司运动代表训练、比赛、场地设备维护及场馆经营。近年来各类运动竞赛表现优异,屡创佳绩,深获各界好评,因而争取到多项训练、参赛、培训及购置器材之补助经费。
为提升运动竞技成绩水准,除长期遴聘专业优秀运动教练严格实施全年无休,有组织、规律化的训练及定期性的晨间体能训练及从校内到校外、从国内到国外之移地训练等外,更争取参加国内外运动参赛机会,以培植运动竞赛夺标选手。
目前运动代表队计有26个竞赛种类:
为激励与提升选手运动竞技力,特规划运动重点发展项目,制定各种章则,奖励运动绩优选手及团队。
三、运动特优学生奖励标准:
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获第一名者颁给奖金50万元,获第二名者颁给奖金30万元,获第三名者颁给奖金15万元,获四、五、六名者颁给奖金10万元。
参加亚洲运动会,获第一名者颁给奖金12万元、获第二名者颁给奖金8万元,获第三名者颁给奖金5万元。
参加世界大学单项正式锦标赛及世界单项锦标赛或世界大学运动会,获第一名者颁给奖金5万元,获第二名者颁给奖金3万元,获第三名者颁给奖金2万元。
参加世界青年单项运动锦标赛、亚洲单项正式锦标赛等各项比赛,获第一名者颁给奖金2万元,获第二名者颁给奖金1万元。
参加亚洲青年单项锦标赛,获第一名者颁给奖励金1万元。
参加大专运动会、教育部联赛、全国单项协会最高等级锦标赛及单项大专杯,获第一名者(含团体下场人数)颁给奖金8千元,获第二名者(含团体)颁给奖金2千元,获第三名者(七单位八人以上)颁给奖金1千元。
(一) 标准400米跑道田径场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