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农委会(本报资料照/颜谦隆)
桃园水利会酝酿提前选代会长,农委会重申,依据2018年1月31日公布《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第40条规定,农田水利会会务委员及会长之选举已停止办理。
同时,农委会指出,对台湾15个农田水利会会长、会务委员原一届4年任期应于2018年5月31日届满任期,均予以延长2年4个月至2020年9月30日,并规定农田水利会之改制及其资产处理、职员工作权益保障等事项,另以法律定之。
农委会指出,规范农田水利会改制事项之《农田水利法》已于2020年7月22日公布。依《农田水利法》第34条规定,自农田水利法施行之日起,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不再适用。农田水利会改制纳入政府机关成为灌溉管理组织,农田水利会原公法人定位即不存在,自无会长及会务委员职务;会员亦无选举会长及会务委员之权利。
农委会还说,查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及相关规定,并无赋予任何人办理农田水利会代会长、临时会长选举权限,因此若有相关会议及选举结果均属无效。
农委会进一步指出,已于9月9日函各农田水利会重申依法行政决心,不容少部分有心人士以不正确资讯混淆社会大众视听,并请农田水利会各级员工于接获选举代会长讯息,即时驳斥其选举行为无效,以正社会视听。
农委会近期将公布《农田水利法》各项子法规,在行政院核定《农田水利法》之施行日期后,即可将农田水利会顺利改制纳入政府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