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感谢广大社员的支持和关注,黄骅市农村信用社进行2015年度股金分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对象:截止2015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股权。

二、分红率:年分红率9%。

三、分红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5月31日。

1.分红资金以现金形式由股东在网点柜台领取。

2.采取按月分红计算的方法确定分红额。

3.年度中间退股的不进行分红。

五、注意事项:股金分红工作由黄骅市农村信用社统一部署进行,自然人股金分红时需要经办人持本人和股权所有人二代身份证件、股金证办理;法人股金分红登记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股金证等资料到入股信用社办理登记股金分红手续。

衷心感谢广大社员、社会各界人士对黄骅市农村信用社多年来的大力支持和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