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钢结构协会成立于 82 年 6 月,以发展钢结构工程之技术,促进钢结构业之健全发展,及维护公共安全为宗旨。积极推动会务的发展,欢迎钢结构相关业界之先进,加入本协会为会员,以互相切磋,提升我业界对国家社会的贡献。
一、个人会员:凡赞同本会宗旨,年满二十岁,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缴纳会费后,为个人会员。
(1) 国内外大专院校与钢结构有关之理工科系毕业者。
(2) 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从事钢结构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二、团体会员:凡与钢结构有关之机构或团体,赞同本会宗旨,填具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通过,并缴纳会费后,为团体会员,团体会员推派代表三人,以行使权利。
三、荣誉会员:凡赞同本会宗旨之社会各界杰出人士,由会员委员会提名,经理事会通过,选为本会荣誉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