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青年发展署办理“教育部112年度青年教育与就业储蓄账户方 案—青年体验学习计划”
教育部青年发展署办理“教育部112年度青年教育与就业储蓄账户方 案—青年体验学习计划”
(一)计划参与对象为高级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计划目标为 鼓励应届毕业生进行体验学习,透过“自己提企划”, 拓展多元之生活体验学习面向,探索自我及生涯,有助 发展未来人生方向
(二)计划于本(111)年11月7日核定修正,本署酌予补助青年 企划执行期间之保险、交通、住宿及出国手续费等执行 企划所需经费。
(三)体验学习内容系由青年自行研提2年或3年企划,可规划 单一或结合数种体验学习类型,含括志愿服务、壮游探 索、达人见习、创业见习、社区见习等类型。
(四)学生申请方式得以文字撰写企划书或录制影音方式(录影 或录音皆可)提供,须就申请书主要项目说明企划内容并 提供连结网址,经学校初审推荐后,本署将协助辅导青 年撰写文字企划书提报审查。
(五)计划提供参与青年企划辅导、就学配套措施、役男暂缓 兵役、咨询辅导服务、成果分享等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