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心理科研楼网络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市高新区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3楼东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前送达响应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交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URL])、中国政府采购网([URL])、“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方式: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工本费网银汇款截图或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wed68650871@163.com邮箱。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采购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

时间:2022年12月13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疫情期间,供应商报价时须符合山东省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自行承担因不符合规定而无法参与报价的相关风险。

因疫情防控需要,磋商当天各供应商须佩戴口罩,在济南市高新区齐鲁文化创意基地4号楼3楼东会议室门口登记出示绿色健康码,限定每家2人进入开标大厅递交响应文件,其他人员须在开标大厅外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