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青原山景区旅游环境卫生,提升景区形象,经上级批准,我公司计划采购分类垃圾桶,现进行国内公开邀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应标。

3.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所提供货物生产或经营范围有效资质,具有项目所需货物的供货能力;

3.本项目需采购分类垃圾桶150个(其中小型垃圾桶130个,大型垃圾桶20个),材质:镀锌板内胆厚度0.6mm以上,桶身厚度1.0mm,盖底脚厚度1.2mm以上;产品具有耐酸、耐碱、耐腐蚀及抗冷热、抗老化、抗褪色等理化性能。

4.相关机构出具的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投标代理人还须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法人签章的委托书原件,并附上法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7.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法人单位,可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