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大学D、E生活区光伏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温州大学D、E生活区光伏项目(第二次)

最高限价(费率): 电价优惠费率不得高于95%

标项名称:温州大学D、E生活区光伏项目(第二次)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URL])、中国政府采购网([UR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校友与发展联络办公室(温大理事会秘书处、温大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中国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电话:0577-86598000

中国浙江省温州市学院中路276号 电话:0577-8659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