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2)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URL])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 [URL])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URL])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11-29至2021-12-03,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关分中心开标一室(南河路 2766 号 8 楼)
(1)提交方式:本项目仅以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兰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在系统中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本项目若有更正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质疑请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诉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兰州市城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931-8731314)。(4)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投标人自行出具)。开标期间,投标人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