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7〕52号)的要求,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外相关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基本规定、设计阶段可持续评价、建设阶段可持续评价、运行阶段可持续评价、综合分析与评价结论。 本导则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D座(木樨地)邮编:100038电子邮件:sales@mw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