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封的相是黑白,其他的用色也选用那些较为“喧哗”的鲜红鲜绿等,主要是想有“喧哗”和热闹的气氛。
封面内的黄色采用了Pantone process yellow。印厂和编辑一再问我到底为什么要采用这种和Y100发常接近的颜色。我解释,这是“原意”的问题。
之前的印刷经验告诉我,要印出光鲜的Y100是不容易的,尤其在节省成本的理由下更不可能是在一级的印厂里印书,但我想保留那Y100的亮度,于是我决定采用Pantone process yellow,以达到我想要的效果。可能一般的读者未必察觉到这种分别,但我想用心地把事情尽量做到最好。
我有朋友看了这本书后话写得非常不错,请大家支持下啦。
以下是我曾为这本书映的一张旺角相片,本黎打算画出黎作为封面,但想来想去觉得“画”的感觉不“旺角”,于是决定采用作者映的相片。实际上书封上用的字款也是由作者自己设计的,虽然有朋友说那个书名不是好靓,但我想不出更好的点子,最多也是采用一个字款之类,于是决定沿用作者的设计,也算是保留了作者的原意。
内文layout 仍以《见字请回家》的内文layout 为蓝本,只是行距和书边略微细的改动。
作为一本小说,我极不喜欢因为视觉上的美观而用极细的字体,我总是怕读者阅读得辛苦。一个内文layout 上的文字在字款、字体、字的大小我都以“要阅读得舒适”作为先行考虑的因素,之后才在美学上作出调整。不竟文字才是一本小说的主角,设计只是辅助。
我喜欢简单直接的风格,一本正正经经的书,就由它是平凡而适当地存在,完全没有必要让它变成UV+闪粉+烫金的怪物。也绝对讨厌为了要“设计”而“作设计”。有些人总觉要设计者给制作一个“设计”,他们本身不想也不理解何为要“设计”,只是觉得付了钱,所以设计者得给他们“做点事”。我不是批评他们,而是,这种合作,小不免让作品/商品变成一个为了交差的“习作”。我也逃不过这种命运,我是一个无能的设计者,往往是无法坚持自己的设计,主要因为我觉得“我的设计”的本意是功能性的,是为了便利别人,也要有节省材料及环保上的考虑。今后要更努力才行呢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