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承担放管服工作的单位有安监局、财政局、残联、城管局、发改局(含物价)、环保局、交通局、教育局、民政局、民宗局、农业局、人防办、人社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司法局、统计局、文体局、征收办、住建局、档案局、编办等22家单位。其中事业单位2家。参公1家,群团1家。
自2015年以来,我区共重点完成了三次权力清单的梳理工作。
第一次,2015年,我区由法制办牵头,编办、法制办联合实施,首次按省、市级要求梳理全区权力事项,并建立全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绘制流程图,最后经过梳理、修改、取消、依要求变更等工作,确定我区共925项职权,并全部在区政府网上公示,录入黑龙江省权力清单管理平台。
第二次,2016年,按要求进行承接上级下放权力事项工作。经过法制办、编办联合把关,经过承接、变更、取消等工作,最终确定建华区共1135项职权,并全部在区政府网上公示,录入黑龙江省权力清单管理平台。
第三次,2017年,依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齐政发[2017]29号),我区共承接上级下放权力184项,合并权力事项176项,取消权力事项70项,承接执法重心下移事项141项,涉及权力清单中法律法规有调整的,由区法制办把关,及时调整各项权力的法律依据,区编办逐一核对、审核,及时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最终汇总我区共1492项权责事项、6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行政处罚106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25项,行政监督59项,行政奖励31项,行政强制49项,行政确认52项,行政许可134项,行政征收9项,年检4项,税费减免1项,其他64项,并全部在黑龙江省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上公示。
截止目前,建华区现阶段“放管服”相关工作运行良好,汇总我区共1492项权力事项。
2018年,根据《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齐编办发[2018]40号)文件要求 开始对我区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要求各行政审批相关单位每月填报《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报表》并于每月初5号前填报电子版、纸质版上报编办,再汇总到区政务中心。
区编办通过统计《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报表》,对我区所有权责事项的变更情况能得到第一手资料。现阶段,大部分行政审批相关单位能做到对上有效沟通,对本级编办按时报备事项变更情况,较好单位有:区食药监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
另外,部分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依然不到位,没有在本部门本单位形成完整的行政审批工作体制,还没有意识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各权力事项承接单位在行使权力方面也有一些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受区级人员编制所限,原本执法队伍人员就少,权力下放后人员编制没有相应下放,造成没有相应的执法队伍进行执法,无法开展工作。
2、上级相关部门向我区下放权利后,原执法机关没有组织对区级执法人员有进行相关的培训,造成我区级执法人员针对新下放的执法内容业务不熟练。
3、一些行政权力下放到区级的审批监管权限小,并且业务量极少,有些业务五年内也仅有两个项目审批。区级要进行管理,需要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和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监管,并协调多个部门进行管理,不成立相关部门不能完成工作,成立部门还造成了浪费。
1、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级实际,在下放权力的同时能够相应增加区级各对口单位的人员编制。
2、建议上级对口执法机关,对我区级各权力承接单位的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3、建议上级相关部门评估我市七区九县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权力事项的下放能够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