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优教成都”发展目标,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3号)精神,
一是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态度坚决,持续用力;
二是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治理纳入全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监管;
三是以中国教育学会“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实验区”建设为抓手,建设信息化平台,研究出台专业化的监管办法;四是实施《成都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培育和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丰富教育供给,满足老百姓服务需求。 希望高中教育网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