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河北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监督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实效性,扩大公众对人大监督工作的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2021年监督议题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以就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或开展的执法检查,提出议题建议。

二、监督议题建议应当围绕关系本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三、监督议题建议应当写明监督议题的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四、提出监督议题建议可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

五、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