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联邦税务局公布了数字经济业务GST/HST新规定实施细则。这个新规定,由联邦政府2021年4月19日宣布,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联邦税务局数字经济业务GST/HST新规定实施细则,受影响的业务包括以下三类。
这些是指那些非居民供应商,或非居民分销平台经营者供应商,他们没有在正常GST/HST规则下注册,但销售应税数字产品或服务给在加拿大的客户,如在线音乐或传统服务。
这些是指那些非居民供应商,或非居民分销平台经营者供应商他们在加拿大提供合格货物,包括送货到加拿大的仓库,或送货给在加拿大的客户。这类也包括分销平台经营者。合格货物也称合格有形个人货物。
这些是指那些在加拿大提供应税短期住宿的供应者,或帮助供应者在其住宿平台销售那些供应者短期住宿的平台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