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信友的神益,教宗方济各于“花地玛圣母禧年”期间(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颁赐全大赦予满全下列甲项及乙项条件的信友﹕
妥当告解、善领圣体、按教宗的意向祈祷,并摆脱对任何罪恶的依恋。
前往葡萄牙花地玛圣地朝圣,并虔诚地参与敬礼童贞圣母的庆典或祈祷,以及诵念天主经、信经及呼求花地玛圣母。
在圣母显现的周年纪念日子(即2017年5月至10月期的每月13日),前往任何教堂、圣堂或其他适宜场所,在公开并隆重地供奉着的花地玛圣母像前敬礼圣母,并虔诚地参与任何相关的庆典或祈祷,以及诵念天主经、信经及呼求花地玛圣母。
任何由于年老、患病或其他严重理由而不能外出的信友,如真诚忏悔己罪,承诺尽快满全甲项基本条件,可在花地玛圣母像前祈祷,同时心神上与参加花地玛圣母敬礼的信友保持合一,并怀着信心,藉玛利亚向慈悲的上主献上祈祷、病苦,或日常生活上的牺牲。
